版權所有:武漢高科醫療器械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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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信息
招商產業政策
產業政策
1、支持項目落戶
適用條件 |
支持條款 |
投資總額2-10億元的項目 |
3年內在落戶獎勵、研發費用、固定資產投資、裝修、貸款貼息、房租補貼等方面給予項目實際投資最高不超過10%的綜合配套補貼。 |
投資總額10 億元以上或對產業發展具有重大帶動效應的項目 |
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
入駐加速器的科技型企業 |
對其辦公用房租用面積,按2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為2年。補貼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 |
入駐經認定的孵化器的在孵企業 |
對其租用辦公用房面積給予2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補貼。補貼時間自入駐孵化器起計算,最多不超過3年。 |
2、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
適用條件 |
支持條款 |
對二、三類醫療器械(不含二類體外診斷試劑),以獲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為標準 |
對前期研究費用給予30%,分別最高不超過200萬元、500萬元補貼。 |
對自主研發及生產的三類和二類醫療器械產品,獲得美國FDA或歐洲合格認證(CE)批準上市的 |
給予每個產品國際研究注冊費用的50%,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 |
對企業聯合在漢醫療機構申報開展臨床研究的生物醫學新技術,以獲得衛生主管部門批準(含按照有關規定備案的體細胞治療技術)為標準 |
對企業前期研究發生的費用給予3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貼。 |
對區內企業參與申報并獲批成為藥品/醫療器械上市許可人指定生產企業的 |
按每個產品實際委托生產合同執行額的10%給予補貼,同一企業每年獎勵上限為500萬元,同一企業享受該政策期限不超過3年。 |
對企業獲得國家專利立項的研發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 |
國家專項有地方配套比例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原則上按照立項金額50%的比例給予項目地方資金配套支持,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1000萬元。 |
3、打造創新創業體系
適用條件 |
支持條款 |
對經武漢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建設管理辦公室組織評審并認定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
給予平臺固定資產投入總額30%的一次性補貼,每個平臺補貼上限為1000萬元;每年按其對東湖高新區生物企業服務累計金額的10%給予補貼,補貼上限為100萬元。 |
對使用經認定的公共服務平臺的東湖高新區生物企業 |
按實際支付服務費用的10%給予補貼,補貼上限為50萬元。 |
4、推動企業規?;哔|量發展
適用條件 |
支持條款 |
對上述單個藥品(含獸藥)、作物品種在區內按出廠價開票年銷售額首次突破1億元、2億元、5億元,或單個醫療器械品種在區內按出廠價開票年銷售額首次突破5000萬元、1億元、2億元的生物企業 |
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不超過1200萬元。 |
對生物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00萬元并進入東湖高新區規上企業庫 |
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
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 |
分別給予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
5、“3551光谷人才計劃”的資助方式
適用條件 |
支持條款 |
3551 國際頂尖人才 |
采取因人施策、一事一議的引進策路,最高給予1億元資金資助,其中給予國際頂尖人才及核心團隊成員最高1000萬元生活安家補貼。 |
3551 產業領軍人才 |
采取無償資助和股權投資相結含的資助方式,最高給子5000萬元的項目資金支持(300萬元-500萬元無償資金資助及最高4500萬元的股權投資)。須接受光谷人才基金的股權投資才能獲得相應資金資助。 |
對通過東湖高新區申報,新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創業人才項目、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的高層次人才 |
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給予300萬元的配套資金資助,并提供300萬元-4500萬元的股權投資。 |
新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其他人才項目 |
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給子100萬元的配套資金資助。 |